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公眾諮詢2021-03-12

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
公眾諮詢

 政府現就「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」進行公眾諮詢,政府此建議極有可能影響到食品業界或批發及零售業界的營運成本,政府建議內容如下:

政府建議

  1. 推展「強制性」的生產者責任計劃,加強塑膠飲料容器的回收;
  2. 涵蓋範圍規限於容積在100毫升至2公升之間的飲料容器;
  3. 在特定退還點,為回收容器的市民提供每個容器1角的回贈;
  4. 相關零售商(尤其是較大型店舖)須提供回樽安排(人手方式或入樽機)及回贈服務;提供回樽服務的要求,至少在首階段只適用於具一定運作規模(例如零售樓面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)的店舖;
  5. 提供便利的回收網絡,如公共運輸設施、公共設施、購物中心、超級市場;
  6. 向飲料供應商(主要是本地飲料製造商及進口商)收取「循環再造徵費」,若供應商已設有妥善回收安排並符合特定的環保要求,容許適度減收徵費;
  7. 對處理廢塑膠飲料容器的循環再造設施施加牌照要求;
  8. 推動業界採用更環保的包裝設計等。

會員如欲向政府提出意見,可於5月21日(星期五)或之前向環境保護署廢物管理政策組反映(電郵:pprs@epd.gov.hk)。如有查詢,歡迎聯絡香港食品委員會梁小姐(電話:3925 6808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