輸內地食品新規定
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(下稱「食安中心」)近日接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(下簡稱「海關總署」)通知,由2022年1月1日起,進口內地的18類食品境外生產企業須經食安中心按新規定(見下段)推薦予海關總署註冊。而18類以外其他食品的生產企業如有意於2022年1月1日後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,可於2021年11月1日後自行通過內地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(www.singlewindow.cn),在「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應用」系統,按照海關總署新規定下的相關要求申請註冊。有關新規定摘要如下:
海關總署公佈第248號令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》(下簡稱「註冊規定」)及第249號令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》(下簡稱「管理辦法」)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。根據「註冊規定」,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、加工、貯存企業,必須獲得海關總署註冊;並對18類食品(包括肉與肉製品、腸衣、水產品、乳品、燕窩與燕窩製品、蜂產品、蛋與蛋製品、食用油脂和油料、包餡麵食、食用穀物、穀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、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乾豆、調味料、堅果與籽類、乾果、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、特殊膳食食品、保健食品)的境外生產企業採用“國家(地區)主管當局推薦註冊”模式(「註冊規定」第七條、第八條),對18類以外其他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採用較簡化“企業自行申請”模式(「註冊規定」第九條)。詳情請參閱海關總署的網頁:
「註冊規定」- http://jckspj.customs.gov.cn/spj/zcfg18/bmgz91/3625617/index.html
「管理辦法」- http://jckspj.customs.gov.cn/spj/zcfg18/bmgz91/3625580/index.html